落实运营补贴 动态调整价格

发布时间:2024-04-27 06:21:01 来源: sp20240427

  本报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韩鑫)交通运输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从落实运营补贴补偿政策、完善价格机制、加强规划引领和用地保障、改善设施条件等5方面15项具体举措,化解城市公交经营困境,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提出,要突出城市公共汽电车的基本公共服务属性,各地要在确定服务标准并开展服务质量评价的基础上,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建立并实施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制度,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运营主体,及时拨付相关资金,鼓励先行预拨部分资金。

  《意见》强调,各地要综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公众承受能力、财政补贴等因素,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现有价格水平开展评估并及时优化调整,对定制公交等线路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长距离公共汽电车线路探索采用按里程计价方式等。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夜间充电执行低谷电价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日间补电需求,可在日间设置部分时段执行低谷电价,以引导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同时,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在促进公交服务提质增效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公交+旅游”服务模式,适度加密主要客运枢纽至城市景区景点的公交线路,支持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同时,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拓展站台、车身、车厢内等广告业务,在保障安全运营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加气、加油、充电、维修等服务。此外,支持现有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枢纽站、首末站、停保场和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车辆基地等,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优先保障场站交通服务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利用场站内部分闲置设施开展社会化商业服务。

  《 人民日报 》( 2023年10月11日 13 版)

(责编:赵欣悦、袁勃)